乾隆十三年((乾隆三部曲第一部/出書版),免費全文 乾隆十三年傅恆訥親,精彩閱讀

時間:2017-10-03 08:12 /衍生同人 / 編輯:雲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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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隆十三年((乾隆三部曲第一部/出書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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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乾隆十三年((乾隆三部曲第一部/出書版)》第15篇

[10] 參見余英時:《朱熹的歷史世界》(上),三聯書店,北京,2004。

[11] 《高宗實錄》卷99。

[12] 《高宗實錄》卷109;《樂善堂全集》卷七《貞觀政要序》曰:“人君當上法堯舜,遠接湯武,固不當以三代以下自畫”;然觀貞觀之治,“亦庶幾乎都俞吁咈之風矣”,如此二者間似乎也就沒有偌大的距離了。其中提到“持盈保泰”云云,這些在皇上的話語中,可能都不是像初看起來那麼保守、消極的。

[13] 《高宗實錄》卷123。

[14] 《高宗實錄》卷146;其皇上的思想有了改,他在“骄混案”和其他“文字獄”中都使用了“非常規”的政治行為。這是為什麼呢?過去很少有人解釋這一問題,我認為,這就是上諭所說,清代自康熙、雍正至乾隆朝,連續三代“令主”,這在歷史上已無古人,以“倘遇庸常之主”,將會出現什麼局面?看來,皇上的許多作為,都是從這一點出發的。為此,修訂《大清律例》,稽古右文,編纂刻印經書,考訂禮樂,重修太學、文廟,從事各項大工程的建設,種種“一勞永逸”的提法,和以的搜書編書……那一個不是為了代的久考慮呢!

[15] 《高宗實錄》卷211。

[16] 《高宗實錄》卷227。

[17] 這裡值得一提的人物也許有楊名時(1661-1736,諡文定),世宗時被劾革職,待罪雲南。皇四子曾問其師蔡世遠,楊名時何許人也,蔡答:“今世而有堯舜君民之念者,江一人而已”。雍正十三年冬,召用向所廢置故老大臣,公首被召,天下想望風采。既入覲,天子召對良久,益陳利害。諸仁政將次施行,而公遽病,薨,壽七十七(《小倉山文集》卷2等);在這個名單中我們還不要遺漏了方,全祖望曰:今上即位,有意大用公。尋遷禮部侍郎。“詔許數一赴部,平決大事。公雖不甚入部,而時奉獨對,一切大除授並大政,往往諮公,多所密陳,盈側目於公”;“公之密章秘牘,世所未見”;和碩履王嘗曰:“其強聒令人厭,然其堯舜君民之志,殊可原也”(“侍郎桐城方贈公神碑銘”,《全祖望集匯校集註》,上海古籍,2000,頁305-310);更不要忘了皇帝的老師蔡世遠。)

[18] 如從《思辨錄輯要》馬負圖、張伯行所作兩《序》,與紀曉嵐《四庫全書提要》的對比中,即可多少看出端倪;馬負圖《序》曰:其井田、封建等制,初非大儒所不能言,至於畫一通使古今皆可確見施行者,即大儒鮮有能言之者也;紀曉嵐等《提要》曰:其言皆切著明,……雖其中如修齊類中必行井田、封建,不免有迂闊之失。

[19] 參見高王:“一個理想的追——十八世紀中國政府的經濟政策”,(美)《知識分子》1987:秋季號。

[20] 參見汪暉:“重讀《孟子字義疏證》”,《清華歷史講堂初編》,頁309。

[21] 參見高王:“清朝統治的洲特”,2010年2月敦大學亞非學院“族歷代社會與宗”研討會論文。

[22] 據呂思勉先生說,宋儒論治,但以古為法,遂至復井田封建,實有“徹底改革之精神”(皆現局);並此原理而不認者,必為庸俗之宋學家矣(《史學與史籍七種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9,頁568),“徹底改革”,當然就增加了它實現的困難。

[23] 據說,世宗皇帝屢屢鼓吹儒釋同源,“嘗告近臣曰:朕治世法十載,然開明釋法”(《嘯亭雜錄》卷1);並在宮內養著一批和尚、士,甚至參與機密情事,如國師文覺伺宸扆,參密勿,上倚之如左右手。傳聞隆、年之獄,阿、塞之,皆文覺贊成。今上登極,皆放還山(蕭奭:《永憲錄續編》);又,據梁啟超雲:康熙末,耶穌會太子,喇嘛雍正(《清代學術概論》,蔣方震《序》,天津古籍出版社,2003);《御批綱鑑》(卷101)雲:“方外之人,經涉世務,鮮有不生釁滋事者”。

[24] 《朗潛紀聞·三筆》卷1:國初,太常寺樂官用士承充。乾隆間,高宗特諭廷臣:二氏異樂,不宜用之朝廷。乃別選儒士為樂官(遂有“樂部”之設)。又,乾隆五年敕部定議,嗣正一真人不入班行,授秩五品;乾隆三十一年,重定為正三品。

[25] 乾隆十四年十一月己酉諭,《高宗實錄》卷352;又見《朗潛紀聞·二筆》卷9《任啟運受兩朝禮遇》。

[26] 《嘯亭雜錄》,中華書局,北京,1980,頁15-16;《朗潛紀聞·二筆》卷8:“乾隆朝舉經學,顧(棟高)、陳(祖範)、吳(鼎)、梁(錫嶼)四君,同授司業”(即乾隆十四年事);敕將梁錫嶼所著經學,翰林、中書各謄寫一部;吳鼎所著書,奉諭著錄四庫。“聖朝尊經重,疏逖不遺,宜乾嘉樸學蔚興,繼四先生而起者,家許、馬而人鄭、孔也”。

[27] 余英時語。

[28] 李慈銘:《越縵堂讀書記》,上海書店出版社,2000,頁477。

[29] 《郎潛紀聞初筆》卷9《乾隆初年太學得人之盛》。

[30] 關於十八世紀經世學派,參見高王:“18世紀經世學派”,《史林》2007:1;據這一種新的近代史觀,中國從十八世紀(不是“鴉片戰爭”,更不是二十世紀以),就開始她的“現代化”建設了。儘管其努還很不夠(否則豈不成了英國一類的“先發國家”)。為此戴逸曾表示,可能還存在第三個方面,即開始了各國疆土的武開拓(這點可稱之為新的民族國家的建設),參見見高王:“劉松齡:最的耶穌會士”,《中國文化研究》2006:4,頁170。

[31] 曾國藩《家書》中雲:蓋自西漢以至於今,識字之儒約有三途:曰義理之學,曰考據之學,曰辭章之學。各執一途,互相詆譭。大約是受唐鑑“為學只有三門”之說的影響。以又得一二良友,知有所謂經學者,經濟者。至咸豐元年,始增加第四科“經濟之學”。

[32] 在《皇朝經世文編》中,所收陳宏謀的文字僅次於清初顧炎武;在魏源筆下,他不但是十八世紀的中流砥柱,也是十九世紀經世學的開路先鋒,參見羅威廉(William T·Rowe):Saving the world:Chenhongmou and elite consciousness in eighteenth-centuryChina(《救世:陳宏謀與十八世紀中國的精英意識》),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,2001;胡明輝:“十八世紀在近現代中國史的樞紐位置”,頁135;據說。曾國藩也把陳宏謀奉為講“經濟之學”的楷模,“立意崇尚之”,《晚清經世實學》,頁320。

[33] 參見《書目答問二種》,頁277-278。

[34] 陸燿,乾隆十七年舉人;十九年,授內閣中書,充軍機處章京;官至山東布政使、湖南巡,卒於任所。乾隆四十年,彙集清初迄乾隆間諸儒有裨經世之文為一編,題為《切問齋文鈔》,凡三十卷。從中可以看出他的經世思想,既有內在的修,也有外在的經濟事功。如置於全書之首的“學術”部分,內容涵蓋了立志、學風與治學、讀書、師諸多方面,主張學術要與當今社會聯絡在一起;反對空談心、反對瑣之考據、反對揣應舉的辭章之學。“財賦”部分則涉及當時經濟生活中的一些重要方面,如田法、生財理財之策、賦役徵收、漕運、錢糧、錢法鹽法等等。這樣的編排方式開創了一種新的例,使“經世”成為一門系統的學問,它也被來魏源、賀齡的《皇朝經世文編》所借鑑。者在例上也是分為“學術”、“治”,與“六政”(吏戶禮兵刑工)兩大部分,其中所收,主要都是十八世紀人物的言論。是在《切問齋文鈔》的例基礎上,更詳盡地闡述了十八世紀實政的主要成就(當然也有所擴充套件)。所以說“《切問齋文鈔》既是《清朝經世文編》之先導,又代表著清期,特別是18世紀初葉中國經世思想的最高平”(高翔:《近代的初曙:18世紀中國觀念遷與社會發展》,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,2000,頁384)。

[35] 莊存與,乾隆十年士,授翰林院編修;十七年入直南書,在上書行走;二十年任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;乾隆五十一年,以原品休致。與陸燿比較,在皇上邊時間更、官位更高,更加“切近密勿”。他所開創的今文經學,雖當時不顯,卻對世特別是龔自珍、魏源等人產生有莫大的影響。

[36] 章學誠史學之處之一,據說即在指導人轉移目光治現代史,留心當代政制(乃六經皆史論之應有涵義)。此一意見,又落入此下經學家手裡,遂有今文學派之興起。龔定庵思想顯然承襲自章實齋(余英時:《錢穆與現代中國學術》,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,2006,頁209),成為其思想的又一淵源。

[37] 參見高王:“18世紀經世學派”,《史林》2007:1。

11.議改土地制度

就儒家思想系來說,“回覆三代”應包有三部分內容,即“封建”、“井田”和“學校”。清代皇帝不打算恢復封建,這在世宗皇帝批駁陸生楠時,即已明確。[1]

於是“回覆三代”,只能集中於“井田”這一範疇之內,如乾隆初年討論“均田”、“限田”,當是“復古”,而在糧政上的那些重大措施,更無非是追尋“三代”。

清代初年,黃宗羲等人主張恢復井田,他說,屯田之行,“知井田之必可復”;顏元、李塨等主張“可井則井,難則均田,又難則限田”,並著重研究了從地主手中“收田”的疽剃方法。[2]但這些似乎未能對實際政治發生直接的影響。倒是人在佔領遼東以,曾經計分田(一男均給六晌),且對內地“富人多佔土地”,窮人“沒有土地”,“乞食無一物”的現象頗有指摘。[3]

清人入關以,未及對現存制度作出全面反省,一時似也無璃谨行新的嘗試。因而關於土地和租佃制度的討論,就與其他許多方面的問題一樣,也留在了十八世紀上葉。

乾隆初年,在政府權擴張和追新的努目標之際,出現了對土地制度和租佃制度的重大討論,這不是偶然的。“迴向三代”,也不可能不涉及這些問題,如“井田”、“限田”、“均田”等,在乾隆初年都曾被反覆提出。

乾隆二年,御史薛馧奏請限田額,王大臣等提出不同意見:

(限田)其說本之漢儒,而審時度,萬不可行。蓋井田既廢已久,田不在官而在民,民之貧富不可強而同。……人豈無復古之意?正之奪富予貧為拂人情而違土俗,莫若聽民自之為得也。

特別針對本朝情況,指出限田之實際困難:

我朝承平久,戶殷繁,州縣田畝俱有定數,……是以薛馧亦知均田之難,而但郁靳富民增置,令貧民各置五十畝之數。此無論田多之人花名詭寄,諸弊叢生,即使富者果皆奉法無違,而現在貧民未有置產之資,反失佃種之業,轉致失所,有必然,……為害甚大,決不可行。

擬薛馧以悖謬見奏,議部察議。[4]但皇帝卻不以為然,諭:

朕念切言,若因此加以處分,恐阻人言之路;且伊所敷陳者,尚有直贛之氣、近理之語,……使此等之言,時聞朕耳,以補朕之遺忘,亦未為不可。[5]

對改田制的議論,不但不願處治,言下之意似還頗為嘉許。

乾隆七年,福建按察使王丕烈復請限田,下九卿議奏。戶部立稿主“應毋庸議”,並於五月二十六傳集九卿會稿畫題。都統兼刑部左侍郎盛安獨持異議,另議一稿,主稿衙門附奏,然戶部不以為是,不得不將另議撤回。六月十一,盛安折獨抒己見,首先追述古代井田之本意:

聖王知民之貴有恆產也,制其田裡,之樹畜,使人皆有土可耕,有產足倚。……自秦廢井田以開阡陌,田之多寡,遂不均勻,……世雖有民之君,蠲賑時行,然蠲免之惠止及有田與田多之人,而田少與無田之人不沾實惠,賑濟之惠止救一時與一方之急,而究不能使家給人足,永無匱乏……

繼而討論漢代董仲、師丹、孔光、何武“限民名田”,北魏以至周、隋、唐代“均田”、“授畝”,元時鄭介夫,特別是明臣丘浚“限田”之法,稱:

為今之計,莫如漸次收買公田,……請嗣納監者令其捐田納監,贖罪者令其以田贖罪。……民田既有限制,而官復收田公之於民,行之不過數十年,民皆有土可耕,有產足恃,猝遇荒歉,亦不肯去其鄉,即加蠲賑,亦得均沾其惠。臣愚竊謂聖主仁民之政,無過於此。

為什麼漢唐以來的限田之議、均田之制,皆議之而不果行,行之而不能久呢?盛安以為:

非獨時使然,乃當事者惡其不而使然也。……限田之法一行,仕宦之家失之其所恃矣。乃將限田之法與不限田之人議之,無怪乎其不肯議行也。且限田國之大計也,或恥其論不由己出而為阻撓,雖非私意,亦屬忮心。又或以為千百年未經行之事,一旦舉行,關係甚重,倘持其說而行之,設有紛擾,得毋罪及首議之人,雖明知其善而又先畏其難,故議之而不果行也。

伏祈“聖明自有裁斷”,排除擾,“以立聖朝養民之大法”:

我皇上御極以來,於養民惠下之政,凡耳目所及,心思所到,無不次第舉行矣。乃限田之法,實王之大端,而自漢、唐、宋、元以來終未克舉行者,將毋天心之有待於皇上也。

硃批:“大學士等議奏”。[6]直隸總督高斌遵旨覆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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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隆十三年((乾隆三部曲第一部/出書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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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高王凌 型別:衍生同人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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